杭州公积金贷款全攻略
杭州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最新消息:杭州整住房公积金个人异地贷款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六个月(含)以上。
2、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3、购买商品房的,销售楼盘已经中心审批同意,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
4、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已经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5、购买公有住房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6、拆迁安置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职工家庭名下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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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
2、贷款受理
3、贷款审批
4、合同签订
5、放款审核
6、贷款发放
相关点击: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流程
贷款材料
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家庭住房情况证明以及相应购房证明等材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签订合同(付款方式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及支付凭据;
2、购买二手房的,在签订合同(付款方式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提供房屋转让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或现金缴款单、出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契证、委托代理合同、资金监督支付协议书;
3、购买公有住房的,应在签订合同、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价格审批表、售房款储存监收证明单、出售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4、拆迁安置的,应在签订合同、付清购房总价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提供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回迁安置协议书或拆迁补充协议、安置房购房发票、拆迁安置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分户证)及资金结算单。
贷款额度和利率
一、贷款额度
1、职工本人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职工及其配偶均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100万。
2、具体可贷额度依据职工月缴存额、房价、首付比例及个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3、公积金中心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杭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和当年最低月工资标准确定,每年10月起执行公积金可贷额度限额的相应月缴存额标准。
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止,职工月缴存额高于148元(含)、低于530元,最高可贷额度为15万元;职工月缴存额高于530元(含)、低于1274元,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职工月缴存额高于1274元(含)的,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
4、2015年11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15倍计算,计算结果取千位整数,计算结果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二、贷款利率
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至2.75%
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
贷款小贴士:杭州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
公积金还贷
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期数/[(1+月利率)还款期数-1]
2、等额本金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贷款本金-已偿还的贷款本金)×月利率
注意:等额本息即贷款期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等额本金,即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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